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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問答
用工手續(xù)
如何申領工傷保險待遇

一、工傷待遇申報
  
   (一)、工傷申報流程:
  
   (1)、發(fā)生工傷30日之內提供相應資料到工傷醫(yī)鑒科辦理工傷認定手續(xù)。
  
   (2)、申請工傷資料提交后,工傷鑒定科通知目擊證人做筆錄。
  
   (3)、取工傷認定決定書。
  
   (4)、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二)、工傷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1)《社會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廣州市職工工傷確認表》原件及復印件;
  
  。3)《廣州市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4)非本市、縣(市)城鎮(zhèn)戶口的職工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交通事故傷亡的,提供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賠償調解書》;
  
   (6)失蹤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及殯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工亡、失蹤職工待遇申領
  
   工亡、失蹤職工待遇申領需提交材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工傷待遇申請表》一式三份,由申請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表格網(wǎng)上下載)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工亡待遇還需提供死亡證明。如以下任一材料:醫(yī)院出具的記錄死亡時間的醫(yī)學證明;殯葬部門出具注明火化時間的火化證明及社區(qū)(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注明注銷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及社區(qū)(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我國駐境外使領館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證明等;
  
   4、失蹤待遇還需提供失蹤證明,如: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證明等;
  
   5、相關政策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工亡職工親屬待遇申領
  
   工亡職工親屬待遇申領需提交材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供養(yǎng)親屬待遇申請表》一式三份,由申請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表格網(wǎng)上下載)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工亡待遇還需提供死亡證明。如以下任一材料:醫(yī)院出具的記錄死亡時間的醫(yī)學證明;殯葬部門出具注明火化時間的火化證明及社區(qū)(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注明注銷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及社區(qū)(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我國駐境外使領館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證明等;
  
   4、供養(yǎng)關系相關證明。如以下任一材料: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zhèn)一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關系證明、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親子鑒定證明等;
  
   5、被供養(yǎng)人經(jīng)濟狀況證明(須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并注明被供養(yǎng)人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材料:
  
  (1)被供養(yǎng)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交廣州市勞鑒會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被供養(yǎng)人非本市戶籍的,應同時由戶籍所在地社保經(jīng)辦機構提供提供享受待遇情況證明。
  
   7、相關政策規(guī)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