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勞動事務外包>勞動保障新聞

勞動保障新聞
生育保險代理
發改委正式公布新醫改方案 并公開征集意見

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帶動社區衛生健康持續發展。同時,采取改善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整合城市衛生資源,充分利用城市現有一、二級醫院及國有企事業所屬醫療機構等基層醫療資源,發展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充分發揮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控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院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疑難疾病的聯合攻關,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扶持中醫藥發展,促進中醫藥繼承和創新。

建立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制度。發達地區要加強對口支援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城市大醫院要與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縣級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臨床服務、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其提高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

(六)加快建設醫療保障體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共同組成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鄉困難人群。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從重點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門診小病延伸,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國家、單位、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分擔合理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實現社會互助共濟。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制度框架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覆蓋就業人口,重點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問題;加快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到2009年全面推開,重視解決老人和兒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繳費,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對困難人群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筑牢醫療保障底線。有條件的地區要采取多種方式積極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系。

鼓勵工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互助活動。鼓勵和引導各類公益性組織發展社會慈善醫療救助。

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妥善解決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要按照國家規定明確用人單位繳費責任,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其他農民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務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積極做好農民工醫保關系接續、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服務等政策銜接。

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群眾,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繼續探索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經辦管理的方式。

(七)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醫藥產業、提高藥品生產流通企業集中度、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強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建設規范化、集約化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執業藥師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安全用藥。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我國基本藥物品種和數量。建立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體系,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在合理確定生產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用藥。規范基本藥物使用,制訂基本藥物使用規范和臨床應用指南。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規范藥品生產流通。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嚴格市場準入,嚴格藥品注冊審批,大力規范和整頓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藥產業優化升級和技術進步,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的整合。建立覆蓋面廣、體系健全、便民惠農的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藥、急救用藥生產。完善藥品儲備制度。規范藥品采購,堅決治理醫藥購銷中的商業賄賂。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建立藥品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

四、完善體制機制,保障醫藥衛生體系有效規范運轉

完善醫藥衛生的管理、運行、投入、價格、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科技與人才、信息、法制建設,保障醫藥衛生體系有效規范運轉。

(八)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體制。

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的原則,合理確定不同層級政府之間、政府與醫藥衛生機構之間的職責范圍,形成職能明確、定位清晰、綜合協調、權責統一的管理體制。

實施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中央、省級可以設置少量承擔醫學科研、教學功能的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承擔全國或區域性疑難病癥診治的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縣(市、區)主要負責舉辦縣級醫院、鄉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機構;其余公立醫院由設區的市負責舉辦。

強化區域衛生規劃。省級人民政府制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組織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布局和功能。科學制定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衛生機構和各級醫院建設和設備配置標準。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調整優化結構和布局,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醫療機構要逐步進行整合,嚴格控制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鼓勵共建共享,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衛生等薄弱環節。加強區域衛生規劃與城市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的銜接。建立區域衛生規劃和資源配置監督評價機制。

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從有利于強化公立醫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監管出發,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多種實現形式。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衛生行政部門主要承擔衛生發展規劃、資格準入、規范標準、服務監管等行業管理職能,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

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體制。中央統一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創造條件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有效整合基本醫療保險經辦資源,逐步實現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行政管理的統一。

(九)建立高效規范的醫藥衛生機構運行機制。

以維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質為核心,逐步建立規范、科學、高效、有序的醫藥衛生機構運行機制。

公共衛生機構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承擔的職責任務,由政府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工資水平和經費標準,明確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嚴格人員準入,加強績效考核,建立能進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界定服務功能,明確規定使用適宜技術、適宜人才、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為廣大群眾提供低成本服務,維護公益性質。要嚴格核定人員編制,實行人員聘用制,建立能進能出和激勵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明確收支范圍和標準,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并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公共衛生和醫療保障經費的總額預付等多種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嚴格收支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藥品加成政策,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加強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以服務質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長效機制。

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優化服務流程,規范用藥檢查和醫療行為,深化運行機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機制。實行醫藥收支分開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通過實行藥品購銷差別加價、設立藥事服務費等多種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同時采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加強財務監管和運行監督。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勵機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嚴格工資總額管理,實行以服務質量及崗位工作量為主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健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運行機制。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合理的用人機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

明確政府、社會與個人的投入責任,確立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城鄉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對衛生的投入,并兼顧供給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使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明顯減輕;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使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于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

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衛生投入責任。地方政府承擔主要責任,中央政府主要對國家免疫規劃、跨地區的重大傳染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以及有關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等給予補助。加大中央、省級財政對困難地區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發展建設和業務經費由政府全額安排,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衛生經費,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

完善政府對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機制。政府負責其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和其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對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所有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各地都可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支持村衛生室建設,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

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補貼政策性虧損等,對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專項補助,形成規范合理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對中醫院、傳染病院、精神病院、婦幼保健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和貸款行為。

完善政府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機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證相關經辦機構正常經費。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積極促進非公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抓緊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規范社會辦醫療機構包括外資辦醫療機構的準入條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業管理政策。鼓勵社會資金依法興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國家制定公立醫院改制的指導性意見,積極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制的試點,適度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比重,形成公立醫院與非公立醫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方便群眾就醫。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依法加強對社會辦醫的監管。

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慈善醫療機構,或向醫療救助、醫療機構等慈善捐贈。


作者: 來源: 新華網 時間: 2008-10-14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標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于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內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