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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寬應屆畢業生落戶條件

  在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方面,進一步放寬了個人申辦接收的條件,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不再受畢業院校和專業的限制,都可通過人事代理方式,以個人身份申辦接收;
  
   在調入市外干部方面,完善了大專學歷人員的單位申報條件,新增了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的個人申辦條款;
  
  
   在招調工方面,在審批條件中根據擬招調人員技能水平或教育程度的高低,適當引入了養老保險的補充要求,并修訂了年度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重新確定了工種范圍和緊缺等級。
  
  
   本報訊(記者廖嘉明通訊員龔婷)昨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10年度《深圳市引進人才實施辦法》、《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分別對接收調干、應屆畢業生、招調工的條件和流程作出了詳細規定。
  
  
   本年度的人才引進工作將于4月27日啟動。應屆生個人落戶條件放寬,個人申辦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不受畢業院校和專業限制;對于調入市外干部和招調工,根據擬引進人員學歷或技能水平的高低,提出了在深圳實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累計時間1~4年不等的要求,此外,還新增了電子元器件檢驗員等9個招調工工種。
  
  
   鼓勵優秀非深戶人才落戶
  
  
   昨日公布的三類人才引進辦法,均分為單位辦理和個人申報兩種辦法,其中個人申報引進、接收、招調均需委托人力資源部門認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辦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李明表示,根據最新統計數字,深圳擁有居住證人數為1080萬人,而相比之下戶籍人口僅為230多萬人,一方面城市管理人口數量龐大,另一方面人口結構嚴重不平衡,深圳有計劃地將存量人口轉化為戶籍人口,因此,新發布的人才引進政策鼓勵在深圳工作多年并對深圳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的非戶籍人才,及時通過辦理人才引進落戶深圳。
  
  
   另一方面,為了加強優秀人才的儲備。對個人申辦條件進行了適當調整,加大了對各類優秀人才特別是深圳市急需的產業人才落戶深圳的政策支持力度。
  
  
   新設“人才儲備庫”
  
  
   本年度人才引進工作將于4月27日正式啟動。人社局將實施預審結果公開制度,對于按照審批條件申報的招調工信息,每個批次的審批標準和計劃指標下達結果都將在申報系統上及時公布,保障用人單位盡早知曉審批結果。
  
  
   該局還將啟用新的招調工網上申報系統,與舊系統相比,新系統的各項功能更加完善,并新設了“人才儲備庫”這一欄目,凡在深圳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員工都可以登錄“人才儲備庫”申報個人信息。
  
  
   政策亮點
  
  
   調干:增加參加社保的條件
  
  
   按照《深圳市引進人才實施辦法》規定,引進人才是指從深圳市外調入符合干部調配規定的國內在職人員(調干)和接收留學人員。
  
  
   而其他人群,除進一步細化審批類的申報條件外,重點引入了參加社會保險這一要素條件。
  
  
   一方面,根據擬引進人員學歷或技能水平的高低,提出了在深圳實際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累計時間1~4年不等的要求。
  
  
   另一方面,放寬了在深工作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人員個人申辦引進的條件。
  
  
   招調工:提高繳工傷保險費的年限
  
  
   新實施的《深圳市企業招調員工實施辦法》,招調工申請入戶條件由原來的學歷、職稱等單一要素評價,增加了年齡、文化程度、參加社保年限等要素的綜合要素評價。
  
  
   在申報基本條件上,最大變化在于招調人員在申報前須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年限由原來6個月以上提高至12個月以上,一方面有利于防止部分用人單位空掛招調員工,另一方面鼓勵存量人才的轉換。
  
  
   今年擬招調的員工要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招調入戶,體檢標準不久后將正式公布。
  
  
   應屆畢業生:個人落戶條件放寬
  
  
   對具有城鎮戶籍并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只要符合畢業院校為國家部委或省政府所屬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的、深圳市院校畢業生或深圳市生源畢業生三者條件之一,用人單位即可申請落戶。
  
  
   應屆高校畢業生個人落戶條件得到放寬,原來只有博士學歷以上者,不論專業和畢業院校可個人申請接收,而今年政策放寬至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 《廣州日報》 時間: 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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