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記者崔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委員會通過《市政府公報》發布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調增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該通知,從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將對2009年12月31日前在社保機構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城市化退休人員,下同)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先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再按照每名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為繳費年限),每1年增加3.5元,繳費年限未滿1年的部分,每繳費1個月折算為1/12年,由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為單位計算。
在普增的基礎上,對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原工商業者、具有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同時滿足本條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人員,不重復增發。
2010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自領取養老金當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調整標準和以上規定一致。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養老金仍達不到我市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補齊。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后,其社會醫療保險費也相應增加。
據記者了解,這次調整是從2005年以來,深圳按國家政策,第六次大幅上調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目前月均基本養老金已達24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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