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發布了《關于做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23〕25號)。主要內容如下:
一、全省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1%降至0.5%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全省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在現行費率基礎上下調50%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階段性降費率工作,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階段性降費率工作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反映我省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新變化新成效。
四、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內控制度,強化風險警示教育,加強基金收支監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基金運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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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5-23 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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