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各縣(市、區)稅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關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2022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3號,以下簡稱“粵人社發〔2022〕33號文”)的精神,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8310元,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798元。按照相關規定,現將我市2022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和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如下: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依法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4930元;繳費基數下限暫不調整,繼續按2021社保年度標準執行,即3958元。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4930元,繳費基數下限為4986元。
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工資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5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特定人員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4930元,下限為4986元。
三、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用人單位應當以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的繳費工資之和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應當以本人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繳費工資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工資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以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為基數計算繳費,即23394元。
四、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根據粵人社發〔2022〕33號文的規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8682元/月。
五、其他事項
用人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組織并為本單位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依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江門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江門市統計局
2022年10月26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2-11-17 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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