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時期是1984年10月至1933年10月,與政府"推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在不改變國家所有性質的前提下實現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國有企業改革目標相對應的內部雙軌制用工階段。具體可以分為如下四個階段。
①勞動合同制試行階段。1988年4月,國務院發出《關于認真執行改革勞動制度幾個規定的通知》,而后又陸續頒布了《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營企業辭退職工暫行規定》、《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國營企業招用王人暫行規定》等有關就業制度的改革措施,規定自1986年10月起,國營企業在招用職工時,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以書面形式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規定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職工,企業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人,企業辭退的職工,可以享受待業保險,代辦社會保險等;同時規定,除要求今后企業招工必須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之內,貫徹招工先培訓后就業的原則,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外,對傳統的"子女頂替"制度作出原則性廢止規定。
雖然《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明確了只在新招收的工人中實行勞動合同制,原有職工仍維持原來固定工制度不變,由此在企業內部形成了"內部雙軌制"的用工模式,但經過改革,勞動合同制在國有企業中逐漸發展起來,從而邁出了國有企業勞動雇傭方式改革的重要一步。為以后的勞務派遣發展奠定了基礎。
②優化勞動組合階段
③全員勞動合同制階段
④兼職與第二職業
參考閱讀:勞務派遣公司 廣東勞務派遣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2-3-16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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