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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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流程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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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倉儲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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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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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外包指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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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業務外包的發起業務外包方應制訂全面的政策,按照具體情況指導并評估是否要做相關的業務外包。董事會或相關機構對外包政策及有關活動負有責任。
2.發起業務外包方應建立全面的外包風險管理程序以指導外包業務及與服務商的關系。
3.發起業務外包方應確保外包管理既不能影響履行對客戶及監管當局的責任,也不能損害監管當局的監管效能。
4.發起業務外包方應盡職選擇外包服務商。
5.外包書面合同應包括有關外包管理的所有重要因素,如權利、義務與各方預期等。外包關系受此書面合同制約。
6.發起業務外包方與服務商應該建立應急計劃以備不時之需,包括災害恢復計劃及備份設施的定期測試計劃等。
7.發起業務外包方應采取措施,確保外包服務商嚴守受監管實體及其客戶的機密信息,不得故意或無意對未授權人士泄露。
8.監管當局應把外包業務作為對發起業務外包方評估的組成部分。監管當局應采取措施確保發起業務外包方履行監管要求的能力不受影響。
9.監管當局應認識到多個發起業務外包方將業務集中外包給少數外包服務商可能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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