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01、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0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從上述規定來看,原則上,高溫津貼的發放以所在工作場所的溫度為依據。如開了空調,室內溫度仍未降低至33℃以下的,在室內工作享受空調的員工仍可享受高溫津貼。
例如,在室內工作享受空調的員工如從事銷售工作,基于工作性質需要經常外出拜訪客戶,那么這類工作性質的人員,企業很可能因為無法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而需發放高溫津貼。
但如在室內工作享受空調的員工不僅不需要外出,空調還給力到不行,天天保持在25℃,那么企業可不發放高溫津貼。
上夜班能領取高溫津貼嗎
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與白班和夜班沒有直接關系。
相關法律法規也并未規定高溫津貼的發放以白班或夜班為界限。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因此,就算上夜班,工作場所的溫度并沒有降到33℃以下,勞動者也應該拿到高溫津貼。因為給勞動者發放工資要么是按月發放,要么就是按工作日的天數發放。只要該時間段氣溫達到了35度以上,勞動者就是享受高溫補貼的。所以,是否發放,主要還是看,是否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形:
1.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當然,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標準,各位HR還需參照當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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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7-12 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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