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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4年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通告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一年至少進行一次資格認證,每次認證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可全年申辦。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一年至少認證一次

  按月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以下簡稱“待遇領取人員”)應一年至少進行一次資格認證,每次認證周期為12個月,認證周期自最近一次認證通過時間的次月開始計算。待遇領取人員可登錄“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查詢本人最近一次認證時間,查詢結果顯示有效期在2024年內的人員,請在本人認證周期內主動辦理認證。

  二、認證方式

  待遇領取人員可通過“粵省事”“穗好辦”或“電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廣東人社”或“掌上12333”APP、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門戶網站進行遠程人臉識別認證(粵省事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操作指引見附件1),或就近前往政務服務網點通過“粵智助”政務服務一體機、“裕農通”智慧終端自助人臉識別辦理資格認證,也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各街鎮社保經辦機構(退管辦)柜臺辦理資格認證。其中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的待遇領取人員,可以前往香港工會聯合會指定服務網點辦理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服務網點地址詳見附件2)。在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的企業退休人員,還可以前往香港(澳門)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署、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等服務網點辦理在生證明;在國外(境外)居住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通過外交部“中國領事”APP進行遠程人臉識別認證外,還可直接前往使領館申辦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完成后及時將在生證明或審核表郵寄至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或所屬退管部門申辦認證業務[各區(街鎮)社保經辦機構、退管辦地址見附件3]。

  三、逾期未認證

  逾期未認證人員,將按規定暫停發放相關待遇。暫停待遇后,如待遇領取人員通過遠程人臉識別認證并形成有效認證記錄,企業退休人員補發時長在24個月(含)內或者城鄉退休人員暫停待遇時長在12個月內(含)的,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確認待遇領取資格后,將恢復發放養老金,并對之前暫停發放的養老金給予補發,屬于該種情形的,待遇領取人員無需前往社保經辦窗口辦理養老金續發補發業務;企業退休人員補發時長超過24個月或者城鄉退休人員暫停待遇時長超過12個月的,待遇領取人員應向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辦待遇續發補發業務,需了解待遇審核進度可聯系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

  四、其他事項

  (一)參保人信息核驗。未能通過上述“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移動平臺人員基礎信息校驗的待遇領取人員,請主動核驗所持有效證件信息與社保系統登記的個人基礎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果發現不一致的,請主動聯系各區(街鎮)社保經辦機構申辦個人信息修改業務,待個人基礎信息更正后,可在“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辦理資格認證業務。

  (二)手機號碼更新。我市社保經辦機構每月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提醒3個月內認證即將到期待遇領取人員辦理資格認證。收到短信或電話的待遇領取人員,請選擇本通告第二點所述認證方式盡快辦理資格認證,如已認證到期但一直沒有收到認證提醒短信,請向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核查登記的手機號碼,并更新社保系統的手機號碼。

  (三)領取資格變化人員。待遇領取人員領取待遇資格發生變化的,如發生死亡、失蹤、犯罪被通緝或羈押、判刑(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含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監外執行、假釋)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家屬)應及時向社保經辦機構如實申報;因未及時申報造成多發待遇的,應按規定退回多發待遇;涉及惡意騙保的,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服刑人員等喪失領取待遇資格的退休人員,認證記錄不作為其享受養老待遇的依據,其養老金發放仍按原規定執行。

  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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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4-06-2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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