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其配套法規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24繳費年度社會保險費(以下簡稱社保費)繳費工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報人員范圍及口徑
(一)申報人員范圍: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險種且正常繳費的參保職工;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險種且正常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申報所屬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報口徑:用人單位以申報當月在職職工為對象,繳費工資(保留到整數)以職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24繳費年度社保費繳費工資的依據。2024年新入職人員,以起薪月工資作為申報2024繳費年度的繳費工資。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繳費工資申報關系到每位參保繳費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單位應高度重視并按照有關政策及口徑如實申報,并組織職工本人簽字確認,有關資料要妥善保管,存檔備查。用人單位在申報繳費工資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單位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承諾書》。
(二)按時申報。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本《通告》的規定時間,按時完成繳費工資申報工作。逾期未申報的,稅務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其2024繳費年度繳費基數。
以后單位亂繳、不繳社保的違法行為將無處遁形,員工的合法利益也將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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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6-13 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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