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支付方式的革新舉措已在我國多數區域廣泛鋪開,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項改革究竟如何進行?又將如何影響每一位參保者?
改革的核心目的超越“成本控制”
有人誤解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出于醫保基金緊張,單純限制費用支出。實際上,這是一種片面認知。醫保支付方式,即醫保機構向醫療機構支付費用的機制,涵蓋了多種模式,包括按項目、按病種、按住院日計費等,每種方式對醫療行為有著不同的導向作用。當前,我國正積極推進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和DIP(按病種分值付費)的試點,超過90%的統籌地區已投身于這兩大改革浪潮中。變革后,按項目付費的比重在住院醫;鹬薪抵良s四分之一。重要的是,改革的終極目標并非簡化為“控費”,而是通過激勵醫療機構依據患者病情采取適宜的治療方案,促進合理診療,減少過度醫療,從而更好地維護參保者的權益。支付標準也將隨經濟、物價變化適時上調,確保醫保基金支出持續增長,增速甚至超越GDP和物價漲幅。
破除“住院時長限制”謠言
針對流傳的“單次住院不得超過15天”的傳言,國家醫保局明確表示從未設定此類限制。2022年,醫保局更是發布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并廢止一切不合理的醫保限制條款,確保問題整改到位。所謂的“15天出院”現象,或是部分醫院為達成“平均住院日”等考核指標而采取的粗獷管理手段。對于將支付標準均值誤解為上限,導致患者被迫出院、轉院或自費住院的情況,醫保局持堅決反對態度,并鼓勵公眾監督舉報,確保違規行為受到嚴懲。
新藥新技術的保障與激勵
在按病種付費模式下,新設備購置或高價值新藥的應用是否會造成成本負擔,成為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關心的焦點。對此,醫保支付改革已預設了靈活應對措施,例如允許符合標準的新藥新技術實施“除外支付”,以及對超出平均費用的重癥病例實行“特例審議”,確保這些情況能按照實際花費結算。醫保局承認醫療實踐的復雜性與技術的快速發展,正構建一個動態反饋機制,基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反饋及真實醫療費用數據,定期調整DRG/DIP分組規則,以確保支付政策與臨床實踐的緊密貼合和科學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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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5-11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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