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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醫保政策大調整,速看!

  2022年11月30日,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廣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22〕1號),明確了廣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有關籌資標準。針對本次醫療保險政策調整,駿伯人力集團小編為您解讀如下:

政策背景

  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的有關規定,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2年11月30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廣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對廣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政策進行了全方位的調整。

廣州市人民政府通知截圖

具體變化點

  變化點一:醫保繳費年度(含生育,下同)

  原政策: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現政策: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解讀:醫療保險之前是跟養老保險一起,統一在每年的7月調整,現改為每年的1月份進行基數調整,這樣一來以后每年的五險基數調整會分多次(養老保險是每年7月,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是每年的1月,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根據最低工資的發布月份調整)。

  變化點二:醫保繳費基數區間

  原政策:

  下限:廣州市上一年度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上限:廣州市上一年度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現政策:

  下限:廣州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上限:廣州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

  解讀:以2022年11月、12月及2023年1月的繳費基數下限為例

  2022年11月(原政策):以廣州2021年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2024元)的60%,即12024*0.6=7214元。

  2022年12月:以廣州市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8848元)的60%,即8848*0.6=5309。這里要特別注意的是月平均工資對象是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而不是全口徑從業人員(以往官方發布的都是全口徑從業人員的數據,比如廣州2020年度全口徑從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為8919元)。

  2023年1月:以廣州市2021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9456元)的60%,即9456*0.6=5674元。

  變化點三:醫保繳費比例

  原政策:根據2021年8月發布《關于廣州市實施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階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用人單位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降低為5.45%(含生育保險費率0.45%)

  現政策:用人單位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6%按月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及當按其繳費基數的0.85%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合計6.85%

  解讀:以2022年的11月、12月及2023年1月的繳費比例為例

  2022年11月:醫療繳費比例(含生育):5.45%

  2022年12月:繼續享受原政策的減免(含生育):5.45%

  2023年1月:醫療繳費比例(含生育):6.85%

  變化點四:重大疾病繳納方式變更

  原政策:用人單位按照廣州市上一年度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26%繳納,個人不需要繳納。

  現政策: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同步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列支,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無需另行繳費。

  醫保綜合數據對比

醫保綜合數據對比

  注:最終以官方發布的數據為準。

 

以下附政策全文:

穗醫保規字〔2022〕1號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廣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員: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維護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權益,依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有關籌資標準通知如下: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收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個人申報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

  (二)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三)退休延繳人員繳費基數按省規定執行。

  (四)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在傷殘津貼領取地參加職工醫保,以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為繳費基數,應當由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醫保費按照規定由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個人按規定繳費。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一)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2%按月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6%按月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并代扣代繳在職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8%按月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由失業保險基金按其繳費基數的8%為其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四)退休延繳人員選擇按月繳費的,應當由其個人按其繳費基數的6%按月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費期間,可申請一次性繳費。選擇一次性繳費的,應當由其個人按月度繳費標準一次性繳費達到規定年限,月度繳費標準為其繳費時繳費基數的6%。

  三、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籌資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同步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列支,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無需另行繳費。

  四、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和標準

  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0.85%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國家、省對本通知相關事項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     

相關閱讀:新版《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12月1日實施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2022-12-0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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