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中國勞動關系網 >公積金

行業新聞
公積金新聞

贛州:7月1日起公積金可當購房首付款

  近日,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在贛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贛州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繳存人,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據悉,該政策試行1年,僅針對一手新房,以買賣合同、認購協議的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二手房(存量房)不在申請范圍之內,對于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多的購房客戶又會是一大利好。

贛市公管委字〔2024〕1號

關于優化調整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繳存人,各住房公積金業務受托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實減輕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資金壓力,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優化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和貸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繳存人,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二、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繳存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辦理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或以自有資金全額支付購房首付款后辦理了購房提取,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該套住房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貸款的額度須扣除已提取金額。

  三、本政策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認購協議網簽時間為準;以自有資金全額支付購房首付款后辦理購房提取的,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即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認購協議的網簽時間或備案時間在2024年7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執行。該政策試行1年。試行期間,如遇國家和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6月1日

 

相關閱讀:梅州:將上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4-06-06 15:50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標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于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內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