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蘇省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稱,繳存人購買鹽城市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暫定一年。
在鹽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以下簡稱“購房人”)購買鹽城市域內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以憑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配偶及未婚子女;未婚繳存人的父母)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購房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提取總額為截至《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買賣議定書》)簽訂日期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最高不得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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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8-29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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