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網絡,我們能第一時間掌握轄區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 工資發放等情況, 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 日前, 在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區新港鎮人社所辦事大廳內, 該所負責人站在 “勞動維權” 告示牌下, 向記者介紹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在提升監察執法效能方面的積極作用。
見微知著。 黨的十八大以來, 全國各級人社部門及其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面對繁重的執法維權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 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人社部要求, 積極進取、 主動作為, 夯實工作基礎, 創新工作機制, 破解重點難點問題, 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劃重點 強保障 抓實欠薪治理
多年來, 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頻繁發生, 不但嚴重侵害了農民工獲取工資報酬的權益, 而且影響勞動關系和諧及社會穩定。 擔負著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推進人社各項工作發展重要職責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 厘定清欠工作重點, 強化工資支付保障, 一直走在欠薪治理的前列……
2016年7月1日, 安徽省合肥市人社局、 城鄉建設委聯合頒布 《關于對合肥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實行差異化交納的通知》, 其中規定, 該市1年內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建筑業企業, 新開工項目減半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連續兩年未發生欠薪的企業, 新開工項目可免交納。1年內發生拖欠或者近兩年內在合肥沒有項目的建筑企業, 以及首次進入的外地建筑企業,新開工項目仍按原規定足額交納; 連續兩年內均發生過拖欠的,新開工項目則按原規定的120%交納。
黨的十八大以來, 各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以治理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為重點, 兼顧其他行業, 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 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 實行農民工工資 (勞務費) 專用賬戶管理等制度, 為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了制度保障。
為抓實欠薪治理工作, 各級人社部門全面推進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督促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全面落實用人單位對其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制,即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著手建立完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同時, 加快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制定出臺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辦法;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犯罪行為;集中曝光多批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件,震懾和警示存在惡意欠薪行為的企業。
2012年至2016年, 全國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990.8萬戶次, 辦結各類違法案件194.8萬件,督促用人單位與2236.5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為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1586.7億元, 涉及勞動者2409.1萬名, 補繳社會保險費153.5億元。
建機制 提效率 推進規范執法
在229個鄉鎮基層人社所增掛 “勞動保障維權站”的牌子;每個維權站至少有1名勞動保障監察負責人和1名協管員并設立受理舉報投訴窗口;建立轄區內用人單位及用工信息臺賬,落實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確保監察執法無盲點……近年來,江西省九江市勞動監察 “兩網化”管理工作迅速推進。
借助這種 “分片包干, 主動監管, 上下協同, 動態監控” 的 “兩網化”管理,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不但強化了對城鄉用人單位的分類監管和動態監控,還初步實現了監察執法向主動預防和統籌城鄉的轉變。
五年間,監察 “兩網化”管理逐步覆蓋全國城鄉:2012年,人社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標準執行情況評估工作, 評選出17個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示范城市,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2013年,人社部啟動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部級系統和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案件信息數據庫建設。2015年,全國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地級城市覆蓋率達到95.5%,基本實現了地級城市全覆蓋的發展目標。
與監察 “兩網化”管理相呼應的是,五年來,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機制的創新發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逐步健全完善,有效解決了查處欠薪犯罪案件中的調查難、取證難、移送難等問題;勞動保障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健全,增強了勞動保障監察的針對性,提高了監察效率;實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提升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意識;省級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聯動機制在江蘇、山西、山東等省份逐步建立, 職工訴求表達渠道進一步暢通, 監察執法效率和質量不斷增強;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普遍推廣,以往在執法活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的問題得到解決。
創體制 嚴管理 提升執法能力
長期以來,人們愛用 “小馬拉大車”來描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負重前行的形象。人員少、任務重,是其工作常態。因此,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不但需要自挖潛力,培養一支素質過硬、作風優良、敢打硬仗的監察員隊伍,而且需要逐步完善革新監察體制,以期全面提升監察執法能力。2015年7月,人社部、中央編辦、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的意見》,提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目標。
目標明確, 行動迅速。 《意見》下發后,各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安排,積極穩妥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改革。一些省區先行先試,提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改革方案,對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執法體制進行有益探索,橫向上強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綜合執法職能, 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集中行使人社領域的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權, 避免權責交叉、 多頭執法問題; 縱向上厘清不同層級勞動保障監察職能,減少監察執法層級,加強基層執法力量, 消除多層重復執法問題。
“組織開展日常巡查、 書面審查、專項檢查等項業務……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轄區內企業嚴重違反勞動用工規定的行為及由此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走進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望春街道,墻上懸掛的勞動監察案件調解程序圖、街道勞動保障監察中隊監察員職責表,顯現出基層監察隊伍管理工作的日益加強。
截至2016年底, 全國共建立4725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機構組建率為98%,配備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2.6萬名,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3萬名。嚴格監察員資格管理,全面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加大監察員培訓力度, 編寫勞動保障監察培訓教材, 完善分級分類培訓體系, 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能力和專業素質進一步提高。 不斷完善執法服務規范和紀律要求,提升作風建設水平,著力打造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五年來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在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