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作為促進公平正義、 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 堅持全覆蓋、 保基本、 多層次、 可持續方針, 不斷深化改革, 社會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公平性、 可持續性進一步增強。 在黨的十九大召開前夕, 人社部副部長游鈞接受本報采訪, 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進行了簡要回顧。
改革實現突破制度更加完善
記者: 社會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網、 社會的穩定器。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社保領域取得了哪些成就?
游鈞: 黨的十八大以來, 各級人社部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會精神,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人人參與、 人人盡力、 人人享有的要求, 堅持全覆蓋、 保基本、 多層次、 可持續的方針, 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保制度。 我國以增強公平性、 適應流動性、 保障可持續性為重點,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不斷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 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 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基金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管理服務不斷加強, 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突出成就。
記者: 加強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是民生事業改革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性進展?
游鈞: 養老保險制度方面,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改革,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實現省級統籌, 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得以建立,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啟動實施,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及時跟進, 企業 (職業)年金大力發展。
醫療保險制度方面, 我國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取得積極進展,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面實施, 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試點, 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整體推進, 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結算更為順暢。
失業保險制度方面, 我國制定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產業結構調整、 經濟轉型升級企業穩定職工隊伍的政策措施, 實施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的政策,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工傷保險制度方面,我國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積極推進,對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作出部署,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調整完善,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試點成效顯著。
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記者: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能否介紹一下具體情況?
游鈞: 我國以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為目標, 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各項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 (下轉第二版)(上接第一版) 我國在社會保險擴大覆蓋面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2016年11月國際社會保障協會授予中國政府 “社會保障杰出成就獎”。
截至2016年底,基本養老、失業、工傷、 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8.88億人、1.81億人、2.19億人、 1.85億人, 分別比2012年末增加9980萬人、 2864萬人、 2879萬人、3022萬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數超過13億人, 全民醫保基本實現。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保基本的前提下,我國穩步提高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水平。請問各項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情況如何?
游鈞: 我國的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自2005年開始已經連續上調12年, 月均養老金從2012年的1686元增加到2016年的2362元,年均增長8.8%, 今年按平均5.5%的水平繼續上調養老金。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 2016年職工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當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左右。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從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 今年繼續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險覆蓋城鄉居民超過10億人,各省大病保險政策規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全國月平均失業保險金水平由2012年的686元提高到2016年的1051元, 年均增長11.3%。今年,又制定政策,擬將失業保險金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2016年因工死亡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達到62.4萬元,比2012年提高18.8萬元, 年均增長9.4%。 2016年生育保險生育待遇水平達到15385元,比2012年增加4098元,年均增長8.1%。
基金規模持續擴大基金監管日益加強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保基金規模不斷擴大,安全性進一步提高。請問社保基金規模變化情況如何?我國在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有力的舉措?
游鈞:2016年,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合計5.36萬億元, 比2012年增加2.28萬億元,年均增長14.9%。 基金總支出合計4.69萬億元,比2012年增加2.36萬億元,年均增長19.1%。2016年末五項基金累計結余合計6.63萬億元,社會保障基金抗風險能力得到增強。 積極推動地方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截至2017年7月,首批8個省份已與社保基金會簽訂合同,委托總金額約為4100億元。健全基金監管制度和監管體系,推進基金監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對社保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力度,確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