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只看到所謂的電商就業數字,而看不到90%以上的電商從業人員沒有‘五險一金’。” 近期,關于有快遞公司“爆倉”“停擺”的消息不脛而走,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一些快遞公司“停擺”的背后,是電商業十幾年高增長隱藏起來的“毒瘤”。“快遞小哥”沒有“五險一金”的社保尷尬一時浮出水面,快遞員的勞動保障問題再次引發熱議。 社保專家指出,快遞員的社保缺失實際是在增加企業的用工風險,建議將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用專門的商業險種兜底。 勞動強度大、收入卻不高 2016年下半年開始,多家快遞公司密集上市,進入資本市場,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快遞行業近幾年的迅猛發展。 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206.7億件,同比增長48%,連續3年增速超45%;業務收入累計達2769.6億元,同比增長35.4%,連續3年增速超35%。 然而,在行業井噴式發展的同時,基層快遞員的勞動保障情況卻令人堪憂。勞動強度大、流動性大、收入卻不高,已成快遞員普遍狀態。 北京交通大學和阿里研究院2016年5月聯合發布的《全國社會化電商物流從業人員研究報告》顯示,快遞人員日平均工作時長在8小時及以上的占比86.4%,平均工作時長在12小時以上的達24.7%。近四成快遞人員的工作年限在1年以下。同時,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占比65.3%,僅有6.2%的快遞人員月收入超過6000元。 該報告還顯示,快遞員平均每日要在路上“跑”70公里~80公里,面對復雜的路況,加之工作時間較長,快遞員在工作過程中存在一定健康和安全隱患。 2013年5月,江蘇鎮江快遞員陸某在送件途中發生車禍致工傷,至今無法領到工傷賠償;去年11月,湖南株洲快遞員尹某在工作中猝死街頭;今年2月,安徽靈璧縣快遞員田某與機動車發生車禍致死…… 近年來,有關快遞員送件途中車禍致殘致死,以及過勞死的新聞屢見各類媒體。然而由于一些快遞企業用工不規范,快遞員的健康和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很難得到相應保障。 運營模式不同,致社保待遇產生差別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國內快遞行業主要有3種運營模式。第1種為直營;第2種為加盟;第3種為合作,主要是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聯合運營。 不同運營模式下,快遞員和快遞公司的用工關系也不盡相同,最終導致了快遞員社保待遇的差別。 記者在各大招聘網站上均看到了大量招聘快遞員的用工信息。通過歸類梳理發現,一般直營快遞公司招聘快遞員時明確有“五險一金”的保障,而加盟模式和聯合運營的快遞公司招聘時,幾乎都沒有“五險一金”待遇。 據悉,直營類的快遞公司往往有自上而下的統一架構體系,快遞員一般直接與快遞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缺點是企業的成本負擔較重,因此運費往往比加盟類公司要貴。而加盟類快遞公司,一般由承包商直接聘用快遞員,相比于直營類,優點在于成本低,更具價格優勢。 不過,直營類快遞公司在為快遞員繳納“五險一金”的同時,也會相應給予更大的工作壓力,工作強度和派件量隨之增加。記者了解到,一些直營類快遞公司實行“積分制”,比如,快遞員工每年有12分,一旦扣完就會被清退。 “對于快遞員來說,無論在哪家快遞公司工作,收入基本都差不多,區別主要在‘五險一金’上。”目前任職于某直營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小趙告訴記者。此前,他曾輾轉為多家快遞公司服務。 社保缺失,增加企業用工風險 事實上,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我國的法律法規均有明確規定。 以“五險一金”中的工傷保險為例,《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也就是說,快遞員如果在工作中出現工傷,無論快遞公司或者承包商是否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快遞員都應當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不少快遞員本身也缺乏社保意識,甚至對單位繳納社保存在一定抵觸情緒,認為“只有拿到手里的工資才實在”。 互聯網社保公司51社保CEO余清泉告訴記者,真正了解了快遞行業的運營模式,才能談這個行業的社保問題。快遞行業成本高、利潤低的實際情況,讓快遞員的社保問題變得更加困難,“一些快遞行業的承包商、小微企業主,甚至連自己都沒有社保。” 在余清泉看來,解決快遞員的社保和快遞小微企業的用工風險問題,可以從兩方面著手。第一是拓寬個人繳納社保的途徑。“一些快遞員實際上是靈活就業,他們想要上社保需要到戶籍地繳費,過程非常繁瑣。”他表示,在制度上可以做一些改革,便于個人繳納社保費用。第二是快遞公司,尤其是小微企業需要做一些社保層面的設計,以規避用工風險。他認為快遞行業的小微企業需要專業的險種設計,“將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或者用一些商業險種兜底,保護勞動者的同時也降低企業的用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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